免疫接种计划
时间:2018-06-10 14:45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免疫接种计划 接种日期 年 龄 疫苗种类说 明 出生时卡介苗初种 出生时疫苗第一针 1月足乙肝疫苗第二针 2月足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第一次 3月足卡介苗OT复查 3月足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第二次 3月足百白破制剂第一次 4月足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第三次 4月足百白破制剂第二次 5月足百白破制剂第三次 6月足乙肝疫苗第三针 8月足麻疹活疫第一针 1岁乙脑疫苗初免两针 1岁半至2岁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加强 1岁半至2岁百白破制剂加强 1岁半至2岁乙脑疫苗加强 4岁脊髓灰质炎活疫苗加强 4岁麻疹活疫加强 7岁百白破制剂加强(白破) 7岁麻疹活疫加强 7岁乙脑疫苗初免两针 12岁卡介苗加强(农村) 免疫接种说明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