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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可以增加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种类。

    1、疫苗种类: 目前部分省份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为:乙型疫苗(分为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和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以下称乙脑灭活疫苗和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以下称A群流脑疫苗)。
    2、免疫程序: 见下表。

表  目前省级增加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 为加强免疫

      3、 使用规定
      3.1 乙脑灭活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7~10天;第3、4剂为加强免疫。
      3.2 乙脑减毒活疫苗注射3剂,第1剂为基础免疫;第2、3剂为加强免疫。
      3.3 A群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3岁时接种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岁时接种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3.4 如使用A+C群流脑疫苗时,应按照以下原则实施:
     (1)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的人群;
     (2)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
     (3)已接种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4)按以上原则接种A+C群流脑疫苗,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