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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25%的患者达到部分缓解

根据发表在《欧洲癌症杂志》上的一项最新研究,根据试验方案结束免疫治疗后,临床试验中接受抗程序性死亡1(PD-1)或抗程序性死亡配体1(PD-L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再次给药治疗获得成功。

法国巴黎-萨克莱大学的Alice Bernard-Tessier表示:“按计划结束治疗后如果发生疾病进展,应该进行抗PD-1/抗PD-L1再次给药,需要前瞻性研究分析再次给药的效果。”

在研究多种肿瘤类型的临床试验中已观察到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达到长期缓解。然而,Bernard-Tessier认为,“出现缓解的患者其抗PD-1/抗PD-L1治疗的最佳持续时间和按计划结束治疗后的进展管理目前仍不明确。”

为了进一步探索最佳持续时间,研究人员纳入了13例患者,I期临床试验中其肿瘤得到控制并按照试验方案停止免疫检查点抑制治疗。在这些患者中,5例患有高微卫星不稳定性结直肠癌,3例患有尿路上皮癌,2例患有黑素瘤,2例患有非小细胞肺癌,1例患有三阴性乳腺癌。

患者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为1年。在此期间,1例患者完全缓解(8%),10例(77%)部分缓解,2例(15%)疾病稳定。从首次输注到进展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24.4个月。

Bernard-Tessier称:“在按照方案停用抗PD-1/抗PD-L1的13例长期缓解患者中,有8人因疾病进展而再次给药。”

中位时间11.7个月后发生进展。在再次给药期间,患者接受与最初在临床试验中相同的治疗。

“再次给药似乎与较短的无进展生存期相关,即使25%的患者达到部分缓解,”Bernard-Tessier指出。

2例患者在再次给药时获得部分缓解,6例患者疾病稳定。再次给药的中位无进展生存期为12.9个月。研究期间未发生3/4级不良事件。

“患者数量太小而无法得出明确的结论,但完成治疗后患者抗PD-L1的相同免疫治疗再次给药,似乎与较低的缓解率和较短的缓解持续时间相关,”Bernard-Tessier表示,“然而,有25%达到部分缓解,我们的数据表明,如果抗PD-L1按计划停止治疗后发生进展,应该恢复抗PD-L1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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