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有为网 - 中国健康资讯、健康人生、健康管理、健康推荐服务门户网站移动版

首页 > 行为 > 毒品 >

购买毒品,交易后冒充警察抢毒贩

两名男子购买毒品后,冒充警察拿走卖家手机不说,还让卖家找来一名女子。两人抢走女子手机后,又强迫女子为两人“服务”。近日,法院对二人进行了宣判。

交易后冒充警察抢毒贩

2016年8月26日凌晨,史某、孙某通过手机陌陌软件与王某聊天,约定从王某处购买毒品。随后,史某驾车拉着孙某到辛寨子道边与王某见面,两人从王某手里购买了200元的毒品,之后两人变脸,冒充缉毒警察,拿出手铐称要把王某带到派出所,两人一番威胁后,将王某的一部苹果手机以及刚给王某用于购买毒品的200元抢走。

两人至此仍不罢休,他们又对王某进行一番威胁,让王某将张女士约了出来。张女士赶到后,孙某与史某又冒充警察给张女士戴上手铐,此外,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正规”一些,两人还采取拍照录像、查询公民个人信息、电话联系禁毒警官等一系列方式,让张女士确认他们是警察。随后,两人抢走张女士的一部苹果手机,之后又以张女士贩卖毒品要交到公安机关等理由,强迫张女士给两人“服务”。

犯数罪均被判11年以上

案发后,1985年出生的孙某和1983年出生的史某先后被警方抓获。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犯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对孙某、史某提起公诉。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张女士价值3800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胁迫方法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以威胁方法敲诈王某2600元财物,属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8年6月27日,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两人犯抢劫罪、强制猥亵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孙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史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

宣判后,两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健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