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属于性侵吗?
时间:2018-06-24 14:39 来源:未知 作者:健康网 点击:次
近日笔者遇到一个咨询,受害者是一名15岁的女孩,在认识一名网友陈某,常常网上聊天,日久生情。陈某约了该女孩出来看电影、逛街,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导致该女孩怀孕。女孩父母得知后,向陈某索要堕胎费和精神损失费,认为这是性侵未成年人? 笔者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与14周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视为强奸,可以得出结论14周岁以上女性有正确表达性行为的能力。如果不存在违背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不应视为性侵。如果这也认定为性侵,那就是构成强奸罪。所以,可以反推与14周岁以上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不属于性侵。 另外,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1.本意见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等。因此,以上基本是违背意志的。在自愿的情况下,应着重分析是否存在卖淫的情况。 所以笔者认为,该名受害者虽然在值得同情,但在法律上无权要求赔偿。如果将小孩生下来,则对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责任编辑:健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