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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用药特点十不宜

  用药特点十不宜?老人,可以解释为上年纪的或较老的人和上了年纪的父母或祖父母。

  老年人应能通过提供收入、家庭和社会支助以及自助,享有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应有工作机会或其他创造收入机会;应能参与决定退出劳动力队伍的时间和节奏;应能参加适当的教育和培训方案;应能生活在安全且适合个人选择和能力变化的环境;应能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

  以下是老人用药特点十不宜:

  (一)、不宜先服药后就医,而应先就医后用药,以免药物掩盖病情,延误诊断,影响治疗。

  (二)、不宜立即肌注或静脉滴注,而应口服用药。口服用药比注射用药安全、方便。

  (三)、用药种类不宜过多。药物用得多容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产生毒副反应。

  (四)、用药的剂量不宜过大。老年人的肾脏对药物排泄功能降低和肝脏对药物代谢能力变慢,容易发生蓄积中毒。

  (五)、用药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以免产生对药物的依赖性、耐受性和成瘾性。

  (六)、药物不宜过温过剧。老年人气虚体弱,对于是药性剧烈的药物常因抗不住而发生虚脱、休克等。

  (七)、疗程不宜过总。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要做到固本扶正,标本兼顾。

  (八)、不宜大量用西药,而应尽量用中药调养。尽量做到攻补兼施。一般认为:中药比西药安全,毒副作用要小得多。

  (九)、不宜贪新求贵,迷信“特效药”,而应使用自己熟悉适应的常用药。

  (十)、不立用药补,而应用食补。药补不如食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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