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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L-C治疗达标值是多少?

LDL-C治疗达标值是多少?

多项临床研究发现LDL-C降得越低,心血管获益会越多,但是药物相关不良反应也会明显增多。综合获益-风险程度考虑,将极高危患者的LDL-C目标值定为<1.8 mmol/L,高危患者的LDL-C目标值定为<2.6 mmol/L,低、中危患者的LDL-C目标值定为<3.4 mmol/L(见表2

表2:不同ASCVD危险人群的LDL-C治疗达标值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LDL-C基线值很高,难以达标者,可将LDL-C降低至少50%作为替代目标。还有就是极高危患者LDL-C基线已在基本目标值以内,这时可将LDL-C降低30%左右作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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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开始药物治疗?

对低、中危者生活方式干预6 个月LDL-C 未达标者,启动低、中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对高危、极高危者生活方式干预同时立即启动中等强度他汀类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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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方式干预有哪些?

生活方式是血脂异常治疗的基础措施,主要包括控制饮食、控制体重、戒烟限酒、坚持规律的中等强度代谢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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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药物治疗?

他汀类药物是血脂异常药物治疗的基石。对于高危、极高危患者建议初始选用中等强度的他汀类药物治疗(见表3),所谓中等强度的他汀治疗指的是降低25%-50%LDL-C (国外指南多为30%-50%),比如瑞舒伐他汀 5-10 mg、阿托伐他汀 10-20 mg等,后可根据LDL-C水平及患者耐受性调整他汀种类、剂量或联用其他降胆固醇类药物(如依折麦布)。

表3:不同他汀类药物降胆固醇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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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过程中如何监测?

首次服用调脂药者,应在用药 6 周内复查血脂及转氨酶和肌酸激酶如血脂能达到目标值,且无药物不良反应,逐步改为每 6~12 个月复查 1 次。

如血脂未达标且无药物不良反应者,每 3 个月监测 1 次;如治疗 3~6 个月后,血脂仍未达到目标值,则需调整调脂药剂量或种类,或联合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调脂药进行治疗。每次调整降脂药物种类或剂量,均应在治疗6周内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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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L-C达标后是否需要继续应用降脂药物?

若药物治疗后血脂达标,应继续长期应用,避免停用。有研究提示,停用他汀有可能增加心血管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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