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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服务贴近社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对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所做的首个顶层设计。

“《意见》之所以定位为‘护理服务业’,是因为这既聚焦了护理事业发展问题,更有护理产业发展部分。希望进一步推动护理事业向纵深发展、改革与创新,让护理事业贴近社会,促进护理产业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司局副局长焦雅辉如此解释文件出台的初衷。

力求精准回应社会需求

解决百姓健康新期盼与护理服务间矛盾,满足多样化需求,是《意见》制定的基本原则之一。《意见》强调,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健康特征和护理服务需求,统筹发展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护理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覆盖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意见》设定了多个“小目标”,比如到2020年,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平台、居家为基础的护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格局。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机构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数量显著增加,康复护理、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能力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焦雅辉表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4亿,近1.5亿人患有慢性病,近4000万人失能和部分失能。而一项老年人口社区服务需求调查显示,位列前三位的分别是:上门看病服务、居家照料和护理康复。《意见》明确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日间照料、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为长期卧床、晚期肿瘤患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人群等提供居家护理服务。鼓励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展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体系构建与分级诊疗相匹配

焦雅辉强调,护理服务体系要跟分级诊疗相匹配,实现分级与分层。

根据《意见》,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服务,二级医院等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而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主要提供日常医疗护理、老年护理等服务,还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优质护理资源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

在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方面,《意见》同样将分级诊疗的思路贯穿其中,比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整合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形成有序共享、功能合理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二级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接续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养老机构的紧密对接。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医务室、护理站等。

焦雅辉透露,国家正在研究完善医联体服务体系网格化布局的相关文件,支持医联体实行医保打包付费,通过绩效考核分配资金,有效引导资源流向,促进护理人员向基层流动。2017年,我国注册护理人员总数超过380万,每千人口护士数2.74,医护比为1∶1.11。《意见》明确,到2020年,我国注册护士总数要达到445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超过3.14人,医护比不低于1∶1.2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总量超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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