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史个案研究法中微观与宏观的关系
时间:2019-10-29 16:35 来源:未知 作者:健康网 点击:次
随着翻译研究学科地位的确立,翻译史的撰写近些年来不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国内,虽然对翻译史的考证与研究传统悠久,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翻译史撰写在理论、方法论和研究方法方面的探索尚浅,要使翻译史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分支学科,亟需加强这一层面的建设(谢天振1998;蓝红军2016;穆雷、欧阳东峰2015;夏天2012;屈文生2018)。 个案研究是翻译学中使用最广泛的研究方法之一。不论是期刊论文、学位论文还是著作,以个案为形式的研究不胜枚举,且个案研究法在翻译学中的运用甚至到了“理所应当(taken for granted)”的地步,鲜有对其进行方法论上的讨论和思考(Susam-Sarajeva 2009: 37)。翻译史的撰写中也越来越多地出现进行细节深描的个案研究,然而对于翻译史研究中运用个案研究法的合理性抑或存在的问题,翻译学界也鲜有针对性的探讨。然而任何一种研究方法都有长处和缺陷,需要在运用前对其有深入的了解和充分的论证,这“关系到翻译史研究进展是否顺利,成果是否站得住脚,研究者是否能够与本领域和相关领域的学者顺利对话”(穆雷、欧阳东峰2015: 115)。本文将在翻译史书写呈现“整体史”与“碎片化”两种取向的学科背景下(蓝红军2016),对翻译史个案研究中的微观与宏观关系问题进行方法论层面的探讨,论述借用微观史学方法论原则的可能性和意义。 2. 对个案研究法进行方法论反思的 必要性 正如在引言中提到的,个案研究是翻译学中最常见的研究方法之一,但在翻译学科内,直至近些年才开始出现方法论层面上的初步探讨。苏珊-萨拉耶娃(Susam-Sarajeva)当属对该方法的定义、特征、研究设计及其争议最早进行批判性思考的学者之一,参照社会科学对个案研究法的讨论,她强调了在使用个案研究法进行研究时,要明确界定“个案”与“情境(context)”,区分“个案”与“例子(example)”,且确定是选择“单一个案研究(single-case study)”还是“复合个案研究(multiple-case study)”模式(Sasam-Sarajeva 2001, 2009)。萨尔达尼亚与欧布莱恩(Saldanha and O’Brian 2013)所编写的Research Methodologies in Translation Studies也专辟一章介绍了个案研究法,对如何在翻译研究中进行严谨的个案研究,尤其是在界定个案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分析等方面提供了更为详尽的实用性建议。除此以外,翻译研究学科内尚无针对个案研究法的专门性讨论。① 饱受争议的可推广性问题 2.1 需强调的是,除了明晰概念和提供实践指导,苏珊-萨拉耶娃也指出了个案研究法在方法论层面上饱受争议的一个问题是其可推广性或曰普遍适用性(generalizability),即个别案例的研究结论何以作为认识宏观或一般性问题的有效依据和可靠基础(Susam-Sarajeva 2009)。这涉及到个案研究的学术价值,在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社科学科中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苏珊-萨拉耶娃对个案研究法可推广性问题的讨论处于较初步的阶段,她总结了社科领域中支持个案研究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并将不同观点大致分成三类(Susam-Sarajeva 2009: 44-53):第一类学者仍然坚持统计学意义上传统的“可推广性”概念,即以科学归纳法来获取普遍化结论,但同时主张在充分且明确的理论指导下通过选择典型个案或多个个案来提高研究结论的可推广程度。第二类社科学者则反对传统的可推广性概念,认为个案研究不应追求超越时空情境的普遍定律,而应当对个案在其情境中的独特特征进行“深描(thick description)”,通过对个案充分全面的考察和认识,实现从个案到个案的“可转移性(transferability)类推。第三类学者认为个案研究的结论可以推广泛化,但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泛化,而应当通过分析归纳和逻辑推导来实现,将结论概括为理论。苏珊-萨拉耶娃并未对上述三类个案研究路径做出孰优孰劣的评判,其意旨主要在于点明个案研究法中结论推广问题的复杂性,并强调在翻译研究中也需要正视该问题,并在明确的方法论指导下选择和分析个案。 基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反思 2.2 不可否认,苏珊-萨拉耶娃以及萨尔达尼亚与欧布莱恩对个案研究在方法论层面上的讨论在翻译学界具有开拓意义,但她们都是借鉴参照社科领域对这一方法的探讨。诚然,“我们学科中‘个案研究’这一专有名词最早是从社会科学领域借来的”(Susam-Sarajeva 2009: 38),且社科领域关于该话题的丰富著述也为翻译学者探明了前路。特别是偏重于社科类的翻译学研究,如在现实维度内考察翻译翻译政策的制定、翻译培训等,则向社会学、教育学直接借鉴方法论的依据便比较充分。然而,翻译学科中的许多个案研究是历史维度内的个案研究。对个案研究法进行系统探讨的殷(Yin)和吉尔汉(Gilham)都明确指出过社科领域的个案研究应仅限于“当代现象”,且殷认为历史研究不能直接观察或与活生生的人对话,因此历史研究与个案研究应区分开来(转引自Saldanha & O’Brian 2013: 207)。虽然萨尔达尼亚与欧布莱恩表示并不认同殷和吉尔汉的这一观点,但未就历史维度的个案研究做专门的论述。 就个案研究法的可推广性问题而言,上述支持个案研究法的社科学者试图以不同方式来回应对这一方法效度的质疑,但他们都是在社会科学对“科学严谨性(scientific rigor)”这一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来解决这一问题。“当代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量化研究方法和数学思维的盛行”, 在这种学科大背景下,针对个别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方法自然“显得不符合量化研究所追求的科学性和客观性”(魏峰 2016: 25)。上述三类学者对个案研究法效度的辩护,仍或多或少带着追求科学严谨性的影子或是焦虑。毕竟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研究不仅旨在获取关于研究对象尽可能普遍的知识,还在很大程度上有指导实践、解决各类现实社会问题的旨趣,可以说是“治世之学”,因此社科领域十分关注个案研究的结论是否具有实践应用性甚至预测性。在社科领域,“典型性(typicality)”和“独特性(exceptionality)”仍是选择个案时的两大常用标准。一般情况下,研究者都会选择一个或多个能够代表一个群体的个案;或者选择一个不寻常的、在统计学意义上不常见的特殊案例。进一步说,“‘独特性(名人或重要事件)’和‘典型性(代表一个群体的个人或事件)’”这两个非此即彼的对立概念也体现了社科领域对微观与宏观这一对基本关系的认识(Peltonen 2001: 356)。在这样的认知模式中,个案与整体现象或微观与宏观这些基础性逻辑关系主要是单向的,且常常基于数学的形式思维;在这种单向性的认知中,个体聚合成整体,或者反过来说,整体分解成简单部分,而观察方向的改变并不会产生新的信息(Peltonen 2001: 357)。 个案研究备受争议的可推广性问题,从根本上说,也是如何认识和处理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特殊与一般这些基本逻辑关系的问题,在国内外社科领域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吸引着社科学者不断地对其进行论证、改进与完善。社科领域对这一研究方法的讨论以及方法论上的严谨性显然值得翻译学研究者借鉴。然而,随着近十几年翻译史个案研究成果大量涌现,译史研究者也应当结合翻译史研究自身的学科属性和特点,在方法论层面对个案研究进行反思。 历史维度个案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2.3 皮姆(Pym 1998)在Method in Translation History一书中强调,翻译史的撰写应将历史上的翻译论述和翻译实践联系起来研究,并呼吁对翻译主体的关注,撰写以人为本的翻译史。个案研究,以其对某个具体翻译现象多方面的挖掘与考证、对其中涉及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因素的细致描写与解读,为实现这样一种立体生动、有血有肉的翻译史书写提供了可能性。国内翻译学界,针对传统翻译史研究追求大而全的宏观气势、着墨于基本史料铺陈的普遍现象,个案研究的重要性已得到较普遍的认可,如王宏志(2014: 6)便明确呼吁“现阶段急切要做的是大量的个案研究”, 认为“没有足够坚实的个案研究的成果做基础,翻译史是写不出来的”。 既然翻译史个案研究的重要性不容置疑,且许多学者都在呼吁加强翻译史研究方法论探索和建设,那我们可以直接借鉴社科领域内已有的探讨吗?众所周知,翻译史研究所涉及的史料多为各类散碎遗存的文本。与关注现实维度的社会科学研究相对比,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翻译史,研究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无法在个案研究中结合其他类型的实证考察方法去直接观察或访问他们所要研究的个人或群体。不论是翻译论述还是翻译实践,不论是译文还是翻译活动的历史背景,在译史研究者的面前都是以各式各样的文本形式呈现的。因此,相较于社科领域的个案研究,翻译史个案研究应当更加注重对历史的文本性、叙事性与历史学家的主观定位等问题的探讨,尤其如何在个案研究中对文本材料进行归类、分析和解读,但此话题当以另文专论之。 虽然与社科领域内现实维度的个案研究在理论和方法论上面临的具体挑战有所不同,但翻译史个案研究也涉及如何处理微观与宏观的关系这一根本性问题,这也关乎翻译史著作的学术价值。这一问题至少涉及两个相互联系的层面。第一,在学科层面,如何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两种取向分野的大背景中认识个案研究的定位。蓝红军(2016: 5)在回顾了过去几十年间中国翻译史研究的成果后指出翻译史书写呈现“整体史”和“碎片化”两种取向,且“两者背道而驰,愈行愈远”,并提出了翻译史书写应当追求“会通视角”。蓝红军(2016: 7)将个案研究归于“碎片化”书写取向之下,指出在21世纪后,面对翻译史书写格局宏大、线性叙事、轻辞章考据的倾向,许多学者开始“转向碎片化寻求翻译史书写方式的新发展,于是个案研究、专题研究等细小选题的著述成果逐渐增多起来”。在翻译史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两条路径中,个案研究仅仅是微观研究或曰碎片化取向的一种具体表现吗?个案研究能否成为蓝红军所倡导的会通视角的一种实现方式呢? 第二,在个案研究的具体操作层面,译史研究者应该如何处理微观的纵向挖掘与宏观使命之间的关系?翻译史研究的意义在于加深对翻译活动丰富性、复杂性、根本性特征及其在人类历史上所起重要作用的认识,并促进翻译理论的发展,帮助指导和解决现实中的翻译问题(许钧 2014;穆雷、王祥兵 2013;D’hulst 2001;Pym 1998)。面对这样的宏观使命,研究者在个案研究时该如何实现微观考察和宏观关照相结合?即使是清末、民初这样的断代史,其时间跨度也非常可观,研究者该在何种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上以一到几个个案,以几个文本、译者、团体来认识一段时间跨度的中国翻译史呢?若要认识一段历史时期内的具体问题,如文学翻译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研究者又该如何在浩荡如烟的译者、译文中选择作为个案的对象呢?诚然,“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进行纵向挖掘和深入剖析不但有助于厘清翻译事件和翻译现象的具体脉络,而且可能会以一斑窥全貌,对该时期翻译活动共性现象的探讨有所裨益”(修文乔2011: 7)。可在纷繁复杂的翻译史中,什么样的案例能称得上是典型性的呢? 可见,翻译史个案研究中关于如何处理微观与宏观的关系还有许多方法论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本文提出以上问题也仅是抛砖引玉。下文中,笔者将借鉴微观史学的方法论原则,初步探索在翻译史个案研究中走出宏观与微观、典型性和特殊性的二元对立的可能性,以尝试回答上述问题。 3. 微观史学的方法论启示: 走出二元对立 微观史学:“多观”而非“微观” 3.1 微观史学作为一股国际性史学潮流,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意大利,代表人物为卡洛·金兹堡(Carlo Ginzburg)、乔瓦尼·列维(Giovanni Levi)、爱德华多·格伦迪(Edoardo Grendi)等人,并在法、德、美等国得到不同的发展。它的出现是对“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国际史学界占据主导地位的宏观、量化研究范式”的一场反抗(Ginzburg 1993: 17)。虽然微观史学家承认知识与理性的局限性,但仍致力于优化研究工具以认知、阐释过去的世界(Levi 2001:99)。微观史学的主要特征是对微型的案例——通常是边缘的个人、社区或事件等——进行详尽细致的研究,且通常呈现出“与长时段、宏大历史架构下对民族、国家、社会群体的研究成果完全不同的历史图景”(Szíjártó 2013: 5)。 国内史学界已有对微观史学的介绍与评述,笔者不在此赘述,而是重点关注微观史学在方法论上对翻译史个案研究的借鉴意义。近些年,翻译史研究领域也已开始关注微观史学,如阿达莫(Adamo 2006: 87)借鉴微观史学对边缘人物的关注,以期纠正翻译史研究中对“所谓的‘经典’、显性的话题、问题、对象和事件”的偏重。芒代(Munday 2014: 64)则借微观史学来论证在翻译史研究中通过关注诸如采访、档案、手稿等文本材料来研究“鲜为人知甚至被人遗忘的译者”的重要性。笔者认为,除了这些方面,微观史学对翻译史个案中如何处理宏观与微观的关系也有重要启示作用。 虽然微观史学家通常关注边缘化的小人物或琐碎小事,但其所谓的“微观”并不由其研究对象的微小所决定,而是在于其论述方式和方法论。微观史学家的目的并不仅限于撰写关于这些小人物的历史,而是通过对微观案例的研究来揭示之前宏观研究中被忽略的因素或发觉历史现象新的意义(Levi 2001: 101)。关注微型案例给微观史学家提供了一个同时关怀宏大历史主题和保存研究对象个性特征、体现历史复杂性的切入点。因此,微观史学在方法论上推崇的是微观与宏观的结合和互动,可以称之为“多观视角(multiscopic)”。 这种“多观视角”的研究路径对于翻译史个案研究极具启发意义。正如列维所强调的,研究对象的微观化是一种“实验”,关键是视角的“变化”而不是保持规模的“小”(Levi 2001)。金兹堡曾就这一点用摄影语言做了一个极为形象的比喻——这种史学方法是“不停地在微观与宏观历史之间来回,在特写镜头和大全景镜头之间来回切换,以期在讨论表面上的例外案例和短时段案例时能不断猛然带回对历史进程的整体关照“(Ginzburg 1993:27)。在视角和视野的不停切换中,微观史学家致力于(部分)重构真实事件和鲜活个体的特殊性和个性,同时又能近距离地反观已有的宏大叙事,以“纠正其简单化倾向,修正其观点和假设”(Levi 2012: 129-130)。相比较宏观史学研究中模式化、线性化、静态化的历史解读,微观史学能更好地展现历史进程的复杂性。 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案例选择。正如金兹堡所指出的,格伦迪提出的“例外的正常现象(exceptional normal)”或曰“正常的例外现象(normal exceptions)”概念巧妙地表达了微观史学“多观视角”的方法论特点(Ginzburg 1993: 33)。依照这一概念,历史研究中案例的选择无须是在“典型性”和“例外性”之间的非此即彼。不论是“典型性”还是“例外性”都不是案例本质的内在属性,而取决于研究者考察案例的角度、研究者将其置于的背景、和已有的叙事框架等外部因素。譬如,从现代角度看起来例外、不正常的行为有可能在其所处的历史语境中是常见的。因此,对微观史学家而言,即使选择表面上特殊、例外的案例,其意义并不在于所谓的离奇怪偏还在于它能提供认知“被隐匿的现实的线索或蛛丝马迹”(Ginzburg & Poni 1991: 7-8)。 可见,微观史学在案例的选择和处理上,与社科领域秉持的“典型性”和“例外性”原则不同,提供了认知微观与宏观研究两者关系的第三条路径:以“特殊的正常现象”为线索,微观史学对于个人经历与社会结构、人与人之间真切的关系与社会系统之间关系的认识不是单向性的,而力图在宏观与微观视野的动态切换中获得新的史识。因此,个案研究不一定是史学碎片化的表现,微观史学的方法论和实践提供了一种结合微观视角和宏观视角的路径 。下一节中,笔者尝试以清末民初的文学翻译史为例来说明如何借鉴微观史学的方法论进行个案研究。 以微观史学为借鉴的个案研究路径 3.2 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出现的西学翻译高潮一直是中国翻译史研究的重头戏,然而在对这一时期翻译史的研究中存在一个基本共识,即中国翻译思想和风尚在清末到五四呈现出从“传统”(任意增删、译作不分)到“现代”(重忠实、以原文为中心)的进步性转型,且分水岭为新文化运动的开端。这种思维范式已成为解读中国近现代翻译史不言而喻的普遍预设。若在这样一种宏大叙事框架内选择并分析个案,研究者虽依然能深描历史细节和语境化分析,但这些细节和分析很可能只是进一步印证已有的宏大叙事。例如关诗佩(2008: 344-345)在《从林纾看文学翻译规范由晚清到五四的转变》一文中将“林纾作为中国翻译史上从近代演变到现代的案例”以分析中国文学翻译规范从晚清到五四遽变的原因。不可否认,通过聚焦于林译小说的评价,关以详细的史料和深入的分析展现了她对翻译观念变化背后的中西权力关系因素的解读。但与其说关选择林纾前誉后毁的现象作为“个案”,倒不如说她是以该历史现象作为文学翻译规范从晚清到五四骤变的一个“例子”。在这样的案例分析中,研究者已经有了预期结论,且林纾的翻译观被当做晚清整体翻译观念(或曰“翻译规范”)的一个个体体现,即持着“个体作为群体简单组成部分”的逻辑,在这种对微观与宏观关系的认识中,林纾作为一个历史人物淹没在了历史结构(“清末”、“五四”的历史分期)中。 若借鉴微观史学的方法论,我们则可以尝试在个案研究中避免对宏大叙事的简单认同和机械诠释,以努力获得新知。首先应明确已有的宏大叙事,就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文学)翻译观念这一话题而言,已有的宏大叙事便是清末到五四时期翻译观念从传统到现代的进步转型,且“翻译规范”这一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这一叙事的固化,使研究倾向于总体性、普遍性的解释模式, 将译者行为归因于“规范”背后的群体性社会因素,而或多或少忽略了个体和具体情形。第二,选择个案时,按照“例外的正常现象”这一概念,即使是微小边缘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也可以成为研究对象,但目的不是仅将其作为某个边缘群体的代表以获得关于这个群体的知识,或是简单地将其作为反例推翻已有的宏大叙事,而是以其作为线索从多方面考量,以期获得先前被忽略的因素并发觉历史现象新的意义。例如,我们可选择周瘦鹃于1917年出版的《欧美名家短篇小说丛刊》作为个案,但选择依据并不仅是因为周瘦鹃作为所谓“鸳鸯蝴蝶派”文人曾经在中国文学和翻译史上遭到边缘化,或是因为《丛刊》是其译作的代表作,而是因为该合集可以作为微观史学家所谓的“线索”,提供探究民国初年话语空间中的翻译概念的切入口:该译文集集合了周瘦鹃早先发表过的短篇小说译文,其中最早的作品可追溯至1914年;文集中还有三篇序,分别由“鸳蝴派”人物包天笑、陈蝶仙和王钝根撰写;该译文集还收到了由鲁迅起草、通俗教育研究会署名的书评。因此,以《丛刊》为个案研究,不仅可将周瘦鹃与其他“鸳蝴派”人物联系起来比较他们在对翻译的认识上的异同之处,也可将所谓的旧式文人与在通俗教育研究会任职的鲁迅并置于同一历史话语空间内,更可以将收录于《丛刊》的译文和先前发表过的版本作对比,探究周瘦鹃本人在1914到1917这几年——恰恰是清末到五四“转型”的这几年——对翻译的认识是否有变化。这样一个个案可以让研究者顺着起初微小的线索论及其相关的其他人事物,从而在史实深描中将研究对象至于多层次、多侧面、复杂的网络之中,使研究对象不仅仅局限于周瘦鹃或《丛刊》,而是在具体的文本、人物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中探索这一时期翻译概念的变化甚至不变,从而近距离审视已有的宏大叙事。至于如何在分析中借鉴微观史学的“多观视角”,此处限于篇幅无法具体展示,但笔者想要强调的一点是如何对待鲁迅对《丛刊》的评价,这关乎到能否做到列维所说的“在描述具体的人物和事件时不落入宏观结构中的类型或例子的窠臼”(Levi 2012: 124)。在已有的关于或提及《丛刊》的研究中,这则书评常被用以说明《丛刊》的价值和成就,然而这种解读明显受到鲁迅在新中国政治地位的影响,又陷入了宏大叙事的解释模式之中,未能挖掘出该文本揭示历史现象新意义的价值。 当然,在每个具体的个案研究中如何实践微观史学的方法论需要结合具体的研究问题和理论框架,笔者在此只是以近现代中国翻译观念这一话题为例,说明如何以微观史学的方法论原则为指导,在选择案例和处理史料时跳出固化的类型、叙事和解释模式,以期展现历史进程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4. 结语:翻译史个案书写的 “会通视角” 作为翻译学科常见的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法的方法论讨论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在翻译学科现有的、基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史学角度对个案研究法在翻译史研究中的运用进行了初步探索,论述了微观史学方法论对认识并处理个案研究中宏观与微观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的借鉴意义。 翻译学界许多学者都已注意到,如何处理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是译史研究面临的一大关键问题。前文提到,蓝红军(2016)提出了翻译史撰写的“会通视角”,其中一方面就是实现宏观与微观的会通,然而如何在操作层面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笔者认为,借鉴微观史学的方法论,个案研究法可以成为翻译史书写会通境界的一条路径。 在个案研究中,借用北美微观史学代表人物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话,“历史学家必须在这些高度聚焦的研究和更加广泛的研究之间保持不间断的对话,并将对话所可能具有的意蕴充分发挥出来”(转引自俞金尧2011: 4)。微观史学的“多观视角”方法论原则给翻译史个案研究最重要的启示或许就是这种“对话”的思维模式。在寻找个案并对其进行细节钩沉时,不是在先入为主的宏大叙事框架下寻找符合该叙事的“例子”来例证该宏大叙事,也不是简单地由一两个案例直接升华出一个对于宏观历史时段、宏大历史主题的结论。在这样的研究模式中,微观与宏观,个案与整体历史进程之间的关系都是单向关系,没有对话。而微观史学向我们具体展示了在微观和宏观视野的对立中建立起对话和互动的可能性:我们无需将微观和宏观的研究方法或是个体现象的研究与群体现象的研究视为“背道而驰”的对立取向,以局部、微小或“异类”的个案为切入点,通过研究视野在微观与宏观之间、局部与整体之间不断的切换,仍可回答具有宏观旨趣的研究问题。当然,微观史学只是对翻译史个案研究进行方法论反思和探索的一种可能路径,个案研究法作为一种翻译史书写方式还有待学界继续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健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