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夫妻随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时间:2018-06-29 09:5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每个小天使都是满载着父母的爱和希望而来。然而父母在欢喜之余,千万别忘了及时为宝宝准备各种证件,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孩子的户口什么时间上最合适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 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婴儿出生后即可办理户口登记。办理人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准生证,以及夫妻双方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到夫妻随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随着政策的放宽,现已不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明。但是给孩子上户口仍有诸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例如: 1派出所的选择
孩子的户口应与父母的户口登记在一起,但如果父母的户口不在一处,孩子的户口与父母任何一方登记在一起都可以,但是需要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孩子不在那边报户的证明,以免重复登记户口。这一点父母需提前商议好,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孩子以后的一系列证件,还会对孩子的教育历程产生影响。 2户口类别的选择
新生儿上户口,若父母的户口一个是农业户口,一个是非农业户口,夫妻可商议决定孩子的户口类别与哪一方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