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亲友子女的行为是收养行为吗
时间:2018-10-07 10:26 来源:未知 作者:健康网 点击:次
夏某与陈某是多年的好友。陈某和妻子因飞机失事,双双亡故。夏某于是将陈某唯一的儿子接来与自己同住,代为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夏某与陈某的儿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了吗? 【法律解析】 夏某与陈某的儿子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抚养亲戚朋友的孩子不属于收养行为,他们之间不适用收养关系。 【法条链接】 《收养法》第十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 (本条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律师 (责任编辑:健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