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员放任这些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呢?
时间:2018-10-15 10:30 来源:未知 作者:健康网 点击:次
自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便一直将宪法作为我国的行为标准,诸多政府人员也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将宪法的权威深入到百姓的心中,然而到了现在,许多地区的政府人员已经开始视违反宪法的行为如无物,任由造成违法乱纪现象的人招摇过市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政府人员放任这些违法乱纪现象的出现呢? 在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许堡乡里便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该村有部分人员公然将其村里聚许线道路旁的土拉到距离此处不远的工地用于建设,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这一部分人员其拉土车所经过的道路需要经过许堡乡的乡政府门口,乡政府之内一应工作人员对于此举视而不见。 这件事情背后所隐藏着的诸多疑点需要了解,其一为什么该乡部分人员其违法乱纪行为,竟可以如此明目张胆;其二便是该乡干部人员视而不见的行为值得怀疑,但若是仔细刨析一下便可以发现,应当是,该乡部分人员想必已经在私下里同该乡干部人员达成一致,因此才可以如此的明目张胆。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许煲乡发生的事情严重挑衅了国家宪法法律的权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于此事件之中的具体人员以及该乡政府管理人员予以重视,加以审查。 (责任编辑:健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