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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送精神病院13年后猝死 曾要求出院遭拒

陈淼盛曾经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下称中石化化工院)的工程师。因被认定在工作期间精神状态不正常,他被单位送进精神病医院。在病情好转后,陈淼盛曾多次要求出院,但没能如愿。13年后,陈淼盛在医院猝死,他的妻子认为单位强行送治行为侵权,因此向对方索赔140余万元。


  昨天,此案在市二中院二审开庭。


  行为异常被单位送治


  陈淼盛生于1943年,广东人。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中国科学院工作。同年,陈淼盛被派至安徽农场劳动,回京后,开始有些“疑神疑鬼”。此后,陈淼盛娶妻育女,并从中科院调至中石化化工院下属的仪表车间任工程师。几年后,陈淼盛与妻子离婚,女儿由前妻抚养。


  陈淼盛的二哥说,离婚后的陈淼盛变得孤僻,不爱理人。1984年4月,陈淼盛再婚,不幸的是,妻子在几年后出现精神病征兆。因患精神分裂症,她于1993年10月16日至1994年5月19日、1995年2月3日至11月30日,分别住院治疗。


  陈妻的妹妹称,那段时间,陈淼盛非常焦虑,且很少与人交流,但仍坚持上班。


  1995年10月11日,陈淼盛被单位送治于北京回龙观医院。当时,陈淼盛的妻子正在医院治疗,不知晓这一变故。在送陈淼盛进医院时,单位这样描述:那段时间,陈不喝单位的水,每天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生活的必需品,用自备的锅做饭烧水等,以防止别人下毒。有时候会产生幻听,怀疑别人说他坏话。1990年左右的某次会议上,陈突然送给领导10元钱,称给其买营养品补养,因为他“听到”有人说领导生活困难。


  病情缓解却没法出院


  1995年11月底,陈妻出院后,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多方寻找丈夫,她觉得陈淼盛与单位的关系不好,所以没去找单位。1996年10月左右,她还是求助单位,才知道陈淼盛被送进精神病院。


  陈妻的妹妹说,她们去探视过陈淼盛,陈淼盛意识清楚,要求出院。然而,单位拒绝配合。


  陈淼盛入院一个多月后的病历显示,他不洗澡、不洗脸,存在幻听、迫害妄想、无自制力,社会功能受损,符合CCMD-2-R的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在不涉及妄想的情况下,无明显的精神异常,估计近期治疗后可缓解”。诊断中的“近期治疗”最后持续了13年。病历显示,13年间,陈淼盛反复要求出院。


  病历记载,1996年3月:“病情明显缓解,要求出院,幻听完全消失,被害妄想仍然存在,生活能自理,未见任何怪异行为”;同年4月:“妄想消失,有出院要求,但是家属在广东,无人照顾,家属要求,继续住院”;同年5月:“近期接触改变,常主动打招呼,要求返回社会”;同年12月:“争取社会、家庭支持,使患者在间歇期内有重返社会的可能”。


  陈妻在院外想办法。但医院当时称,入院登记表上写着“有事找单位”,医院是执行“谁送来,谁接走”的制度,陈妻接不出来丈夫。


  1996年12月12日,陈妻外出时被火车撞成重伤,从此卧床不起,精神状况也每况愈下,经常入住精神病医院治疗。陈妻的妹妹说,之后,他们继续为陈淼盛出院的事情努力,但都是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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