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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完成了电子化注册全覆盖

6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审批注册流程“松绑”。

全面实施医护电子化注册管理、医学检验等服务委托给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字被规范、简化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妇产科医生“二证合一”,从医疗机构到医生护士,将不再为审批注册所苦。

1. “在家办注册申请,能行吗?”

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

国家卫健委要求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全面推进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并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实施电子化注册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加快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北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了电子化注册全覆盖。此后,北京医护注册的申请流程变为: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医护注册申请材料、医疗机构网上确认、行政部门网上接受材料、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制证及反馈,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审批服务全流程化。全国电子化注册全覆盖之后,或许会与北京的申请流程类似。

此外,《通知》指出,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电子化注册管理情况,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制作样式和技术要求,组织印制和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

2.“病人想到第三方机构诊断,登记真麻烦!”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将优化。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将该委托协议作为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的登记依据,并在诊疗科目后备注“协议”。

3.“我想开个医院,起啥名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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